待售公寓的来源
挂牌的大多数公寓来自法院下令的强制拍卖。初级法院(Amtsgericht)为清偿债权人而出售该房产。指定的专家在可查阅的鉴定报告中确定市场价值(Verkehrswert),该价值并非起拍价。此外还有房地产拍卖行的自愿拍卖,附起拍价和说明,以及公共机构的招标(Bieterverfahren),书面报价须在截止日期前送达。每条公告均注明拍卖类型及市场价值或起拍价。
竞拍前的核查要点
请阅读鉴定报告,查明市场价值、楼宇状况、物业费、已表决通过的工程及现有占用情况。业主没有义务安排看房:请安排外部查看并咨询当地专业人士。在第一次庭审中,低于市场价值50%的报价会被拒绝,低于70%的报价可应债权人要求被拒绝。可能要求缴纳市场价值10%的保证金,绝不接受现金。须亲自到法院用德语竞拍。
拍卖成交、费用及后续
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(Zuschlag),强制拍卖不收取买方佣金,也无需公证。自愿拍卖则相反,须由公证人在现场办理,并收取含增值税的递减佣金。无论何种情况,均需计入土地转让税(Grunderwerbsteuer),视联邦州为3.5%至6.5%,以及土地登记(Grundbuch)费用。房产价格不征收增值税。外国买家无需特别许可即可购买。之后还需考虑管理、翻修及可能的重新出租。